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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啦井镇原人大主席赵志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2020-05-10 08:53:00 浏览:{{ hits }} 来源:兰坪县纪委县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经查,赵志山在任兰坪县啦井镇人大主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职工赠与的礼品,拖欠食堂伙食费;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且长期未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兰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志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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