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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刘春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11-30 17:24:53 浏览:{{ hits }} 来源:兰坪县纪委县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2020年7月3日,经兰坪县委批准,兰坪县纪委县监委对兰坪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刘春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刘春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归自己使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侵占非本人经管的他人财物、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回报;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拆迁补偿款,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兰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春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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