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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出台《规定》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

2024-07-23 10:47:14 浏览:{{ hits }} 来源:兰坪县纪委监委 语音阅读正文

 今年年初,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网络言行等有关规定,出台《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规范言行提供执行依据和基本遵循。

 《规定》共8章41条,从政治言行、网络言行、严禁违规饮酒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作出了全面规范要求,既有正面引导又有底线要求,成为指导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言行的“指南针”“紧箍咒”。

 《规定》明确,对违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贻误工作、损害集体以及个人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其他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干部,将追究其责任,并将纪检监察干部言行规范管理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为把《规定》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兰坪县纪委监委采取个人自学、互动议学等方式掀起学习热潮,同时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和《严禁违规饮酒承诺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兰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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