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26日至9月22日对我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1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情况方面
2024年1月12日至4月3日,县审计局派审计组到我会开展审计工作,《兰坪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兰审报〔2024〕7号)指出审计发现问题24个,其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5个,专项审计发现问题18个,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个。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会高度重视,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审计报告》提出的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已提交审计整改报告。
二、聚焦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自己学、交流学等模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红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做到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8月成立党组至今,召开党组会议12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会议将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政策作为首要议题,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能够及时传达至基层,并得到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落实红十字精神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研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兰坪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推动红十字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中心一示范”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职能作用,制定《兰坪县红十字会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提出新的思路和务实举措。并对每月工作重点作提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地方发展贡献红十字力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会费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会费使用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兰坪县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制度》收缴、使用会费,并及时将收缴会费的20%缴纳上级红十字会。2024年已完成上缴会费8103.6元。(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多措并举,积极与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沟通和督促,通过宣传动员、电话沟通或面对面会谈等方式,提醒会员单位履行其义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系统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生计金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以及涉及红十字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人道救助政策、应急救援技能等方面知识,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推动青少年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指导学校红十字会,传播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宣传人道精神、改革创新精神,做好红十字青年工作,把更多的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二是通过与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应急部门等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深入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对青少年会员宣传爱党爱国教育、生命教育,到学校宣传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倡导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知识,树立互助友爱、和谐友善的理念,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成为每位青年的共同思想基础和自觉行动。截止目前,分别在兰坪一中、兰坪县民族中学、中交兰坪新时代希望学校、金顶中学、兰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城区三小等学校开展了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9场次。(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调研计划。制定详细调研计划,深入基层聚焦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志愿服务等重点方面,全面了解群众需求、总结经验并查找不足。二是加强成果运用。在调研基础上撰写高质量调研文章,提炼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积极与上级红十字会和其他部门沟通交流,借鉴先进经验,确保工作紧密贴合群众需求,提升红十字工作影响力。三是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红十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制定了《兰坪县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详细划分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保会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构建起权责明晰、逐级负责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会议部署。2024年组织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形势,精准研判问题,针对性地部署工作,着力破解难题,通过会议有效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三是深化后续举措。立足长远,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兰坪县财政局关于〈兰坪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兰财发〔2022〕231号),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着重强调报销流程的严谨性以及所需附件的重要性,提升工作人员在财经报销方面的规范意识,从业务源头杜绝违规行为。二是优化指南,明确要求。全面更新差旅费用报销指南,清晰列出必须提交的附件清单,涵盖机票、酒店发票、交通票据等各类明细内容,并对每项附件的规范填写与提供形式予以示例说明,确保工作人员在报销时有直观、明确的操作指引,减少因信息不明导致的附件缺失或不规范问题。三是完善流程,严格审核。设立严谨的差旅费用报销审核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初审,重点核查报销单据的完整性、附件的合规性;增设复审环节,确保每一笔报销都有完整的附件支持,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保障财经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清廉兰坪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和救助力度。高度重视募捐资金的统筹工作,在确保募捐专项资金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及时对募捐资金申请人员进行救助。对提交意外灾害救助申请的1人和贫困家庭疾病救助申请的72人全部完成救助,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体现了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关怀,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救助效能。二是推进重点疾病救助工作。聚焦特定疾病患者群体,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已完成白血病患者救助3人,贫困家庭疾病救助22人,并开展先心病申报工作2人。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救助举措,进一步发挥了红十字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清廉兰坪建设中关注民生福祉的要求落到实处。(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捐赠款物管理存在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台账。为解决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建立物资管理登记保管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捐赠物资的出入库信息,包括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关键要素,确保物资流向清晰可查,为加强物资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物资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严格的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接收、存储、分发和使用流程。在接收环节,严格核实物资信息,确保与捐赠者意愿一致;存储时,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物资状态;分发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办理完备的签收手续;使用时,跟踪物资实际用途,保障物资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做到全流程规范管理。(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制度学习和培训,对《云南省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推广使用红十字财务系统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进行学习,已启用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进行捐赠款物的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对《兰坪县红十字会募捐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救助标准模糊的问题,已制定明确的救助条件、程序和标准,减少主观判断的空间,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审核和甄别,防止虚假救助和冒领现象的发生,确保救助资源的有效利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勇于自我革命”的新论断新要求,充分认识党内政治生活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以学习和实践为基础,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为开展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2024年12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自我批评时不回避、不遮掩,勇于承担责任;相互批评时能直截了当指出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照党中央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加大整治力度。二是持续加强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支出审核、费用报销等环节规范有序。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相关财经制度,明确资金支出审核、费用报销的标准和程序。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党员干部能够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牵头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了多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一岗双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县红十字会党组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探索“党建+”工作模式,会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党建工作,找准机关党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和红会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深度融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上主动谋划、主动作为。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将党建工作与红十字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红十字工作全过程,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红十字会工作以及怒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谋划、推动监事会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管监督原则,谋划工作思路、做好2025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清单,开展好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的监督工作。监事会将在2025年内制定印发《兰坪县红十字会监事会重大事项向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6-3215147,电子邮箱:4936393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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